世界上的原住民都是悲慘的民族,無法融入現代社會就是萬惡的罪名,看著土地被「文明人」搶佔,卻無力回天,悲泣無聲。
說到最恐怖的強權殖民者,莫過於移居福爾摩沙的漢人,台灣原住民和台灣人一片和諧景象,勢想不到一百多年前原住民是受到怎樣看待的。台灣自明末鄭成功政權退守台灣起,漢人開始逐步遷入寶島,然而台灣東部與南部則長久有著南島文化,即九大族之稱的原住民。在漢人眼中,長以天下皆為皇土,化外之地皆為番的心態看待其他文明,甚至只能說,在漢人眼中,原住民根本不是「人」。
那麼漢人是怎樣對待原住民的呢?胡適之父胡傳在著作「台灣日記與秉啟」中寫到:
“埔里所屬有南番,有北番。南番歸化久,初亦不茲事。北番出,則軍民爭殺之;即官欲招撫,民亦不從……。民殺番,即屠而賣其肉,每肉一兩值錢二十文,買者爭先恐後,頃刻而盡;煎熬其骨為膏,謂之'番膏',價極貴。官示禁,而民亦不從也。”
簡單來說,就是當地漢人「野生捕獲」原住民的話,不只殺了他/她,還要吃了他/她,而且菜式還十分巧手精緻,最恐怖的莫過於「番膏」,番膏如何製作呢?把原住民的肉都割下來烹調後,取其內臟骨骸加上各式中藥熬成葯膏,是為番膏,極盡殘忍暴戾,想像一下紅遍中港台的原住民歌手A Lin,在眾人面前殺了她然後宴請鄉親父老一起享用A
Lin的頭腦手腳,再夾個大脾孝敬大姨嬸,留個肚腩肉做宵夜,當時的台灣大概是這個景況。用盡每個部位做食材藥方不就是漢人的文化精髓嗎?牛鞭鳳爪金錢肚牛柏葉鴨血豬潤雞子豬大腸,不好吃的就當藥用,鹿茸鹿尾巴海馬等,所以說在台漢人覺得活蹦活跳的原住民不過是人模樣的禽獸也不為過。
歷史上艱難時刻人吃人並不罕見,而唯獨漢人在吃原住民方面頗有研究,這大致可追溯到明朝醫學巨著本草綱目中「人部」的中心思想「凡經人用者,皆不可遺」,人類身上處理過的東西皆有藥用價值(頭髮、經血、紫盤車、人中黃等),莫說肌肉骨骼…台灣漢人還真虔誠模拜經典,在他們眼中,原住民同時是個會動的進補品。然而沒錯,世上凡是奇形怪狀又嘔心的食物都是壯陽的,台灣漢人還會吃番鞭(即原住民Jer Jer)。可幸吃番人的文化在日治末年慢慢衰落,現今台灣多族共處尚算樂也融融,究竟漢人還是原住民較野蠻還真值得考究。
除了台灣原住民外,澳洲原住民也值得一提。
有說澳洲原住民是世上第四人種,在獨立的澳洲大陸,孕育了與別不同的遺傳子,世上凡是與歐洲人通婚都只會溝深髮色﹣唯獨混血澳洲土著能保留金色頭髮。
澳洲土著(背包客愛叫他們阿寶)天生天養,甚至沒有蓋房子的傳統,澳洲政府捨棄白澳政策後良心發現,開始為阿寶免費建屋,不過十幾天,為阿寶而建的房屋都大概給燒了,為什麼呢?原來阿寶們五千年以來都蓆地而睡,變相把房屋都變成屯積食物的糧倉,然後一家幾口在門外睡覺,白人見形勢不對,硬是教育他們住在室內,結果阿寶們都在天板戳開一個洞,在屋內生營火,一個不留神就火燒後欄,結果阿寶還是四海為家,在公園遊蕩。
文化不同,擁有鐵炮科技的就肆意戲虐,看來是人類的本性。澳洲土著生育率本來就十分低,二十世紀初澳洲政府還公然立例硬搶原住民孩子代為養育,是為「被偷走的一代」(stolen generation),白人認為阿寶的文化低賤,連撫育權也應該剥奪,結果造就半黑不白的孩童,在社會上受盡歧視屈辱。
有一書叫Mutant Message Down Under,中譯「曠野的聲音」,講述一個女醫生跟隨澳洲土著部族在內陸歷險的故事,其中寫到:
「他們能夠在表面看起來毫無水分的地方找到水。有時他們會躺在沙地上,探聽地下的水,或者把手心朝下,在地上探尋水源。他們把長長的幾根中空的蘆葦插進地面,在末端吮吸,水就會冒出來,活像一座小噴泉。」
無論華人歐洲人非洲人也好,總要依水而活,埃及繁盛因有尼羅河,中國有長江黃河,中東有幼發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沿海地區也總是先進發達的,澳洲土著文明有趣之處在於他們因內陸而繁盛,因山石紅土而繁衍,是很少水份的文化。除了水外,阿寶大概是唯一沒有酒的文化,幾千年以來都沒有發現酒精,結果白人的來臨還帶來了酗酒問題,就像爆發了幾千年的壓抑一樣,近期調查阿寶平均壽命比白人低17歲,城市內的阿寶大概不能活超過40歲,生命真苦短。
雖然曠野的聲音作者其後承認內容不盡確實,但以小說角度觀看也可一覽澳洲土著文明與現代人的巨大差異,以及那種萬般無奈的被征服感,可幸澳洲幅員廣大,內陸還有些原住民部落保留原始生活習慣從未被探索,河水不犯井水,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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